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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魁委员《关于解决我县引进人才在职称和工龄确认上的后顾之忧的建议》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后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我县引进高质量专业人才的职称确认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本提案的办结,既对委员们进行了疑问解答,又是对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或变更岗位后,应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内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情况,开展了一次广泛的政策宣传。一是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职务。二是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过用人单位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需经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三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严格按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理、审批与办证程序,来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是在职称聘用方面,凡取得确认资格后,根据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有空位且单位同意申报聘任并报人社部门,方可办理聘任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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