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繁體中文| 统一登录| 数字政府旧版
当前位置:首页>宜居德昌>图说德昌>城市建设

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通过招标方式引进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3-26 09:38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短途出行需求,促进共享电单车行业有序发展与规范管理,我局决定召开通过招标方式引进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4月3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德昌县德州街道西宁街东段148号) 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拟通过招标方式在德昌县城区新增1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商。

四、听证会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

五、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 一 ) 听证参加人

1.本次听证会共限10人参加。(县发展和改革局1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县交通运输局1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德州街道办事处1名,市民代表3名,交通运输行业代表1名)。

2.听证代表采取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相结合原则;交通运输行业代表由交通运输局推荐产生;市民代表由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具体流程如下:请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社会公众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于2025年4月1日17:30前携带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绿化所(住建局三楼)报名申请参会。如报名人数超过核定参与听证会人数,市民代表将通过随机方式选取产生,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我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代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德昌县城区居住且工作、生活、学习满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市民。

2.具备正常的语言组织及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正确社会观、价值观、人生观,具有控制情绪能力且不存在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六、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通过招标方式在德昌县城区新增1家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公正、客观、真实的提出科学性和合理性意见及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城市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前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咨询电话

0834-5285705(工作时间)。

附件:公开听证会报名表

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

扫一扫手机访问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