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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6-20 11:23 [ 字体: ]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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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省、州部署,我县于2018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4018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7196.47公顷(257947.05亩)

其中,水田6401.59公顷(96023.85亩),占全县耕地的37.23%;水浇地41.31公顷(619.65亩),占全县耕地的0.24%;旱地10753.57公顷(161303.55亩),占全县耕地的62.53%。麻栗镇、德州街道、茨达镇等3个镇(街道)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2.75%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17196.47公顷(257947.05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17196.47公顷(257947.05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61.64公顷(20424.60亩),占全县耕地的7.9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859.89公顷(42898.35亩),占全县耕地的16.6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800.41公顷(72006.15亩),占全县耕地的27.9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359.89公顷(65398.35亩),占全县耕地的25.3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814.64公顷(57219.60亩),占全县耕地的22.18%

二、园地21160.37公顷(317405.55亩)

其中,果园4147.28公顷(62209.20亩),占全县园地的19.60%;其他园地17013.09公顷(255196.35亩),占全县园地的80.40%。园地主要分布在永郎镇、乐跃镇、茨达镇等3个镇,占全县园地的46.77%

三、林地166271.93公顷(2494078.95亩)

其中,乔木林地156854.00公顷(2352810.00亩),占全县林地的94.34%;竹林地46.22公顷(693.30亩),占全县林地的0.03%;灌木林地2883.94公顷(43259.10亩),占全县林地的1.73%;其他林地6487.77公顷(97316.55亩),占全县林地的3.90%。林地主要分布在乐跃镇、茨达镇、麻栗镇等3个镇,占全县林地的49.01%

四、草地11468.07公顷(172021.05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11158.46公顷(167376.90亩),占全县草地的97.30%;其他草地309.61公顷(4644.15亩),占全县草地的2.70%。草地主要分布在乐跃镇、麻栗镇、茨达镇等3个镇,占全县草地的67.24%

五、湿地319.16公顷(4787.40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319.16公顷(4787.40亩),占全县湿地的100.00%。湿地主要分布在麻栗镇、德州街道、乐跃镇等3个镇(街道),占全县湿地的80.2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16.62公顷(79749.30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1005.78公顷(15086.7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8.92%;村庄用地3974.16公顷(59612.4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4.75%;采矿用地270.98公顷(4064.7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1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5.70公顷(985.5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24%

七、交通运输用地2177.19公顷(32657.85亩)

其中,铁路用地209.78公顷(3146.7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64%;公路用地800.32公顷(12004.8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36.76%;农村道路1167.08公顷(17506.2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3.60%;港口码头用地0.01公顷(0.1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0.0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23.25公顷(45348.75亩)

其中,河流水面2247.63公顷(33714.4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4.34%;湖泊水面3.49公顷(52.3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12%;水库水面342.33公顷(5134.9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1.32%;坑塘水面313.07公顷(4696.0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0.36%;沟渠70.57公顷(1058.5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33%;水工建筑用地46.16公顷(692.4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53%。热河镇、乐跃镇、麻栗镇等3个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5.8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德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昌县自然资源局                                                       德昌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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